2021年秋季南通如东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06人公告 |
作者:登峰教育 发布日期:2021/9/1 15:49:06 浏览次数: 下载地址:点击下载 |
1.01~17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18~27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1.体检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并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公告。如末位人员总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出现同分,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技能测试仍同分的或不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另行组织面试,再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按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的原则(如总成绩出现同分,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出现同分,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技能测试仍同分的或不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则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另行组织面试,再次面试成绩高者在前),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组织考生选择岗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岗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于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我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拟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届时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出现同分,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技能测试仍同分的或不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则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另行组织面试,取再次面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择岗)后不再递补。
六、相关说明
为吸引优秀青年人才从事我县教育工作,根据《中共如东县委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20〕14号),被聘用人员若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等10所重点师范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师范类专业的,以及其他原“985”综合性大学(不含独立学院)2021年全日制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聘用后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被聘用到我县县城城区学校任教的,在我县从教期间,5年服务期内经考核合格的本科生每年补贴1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补贴1.8万元、博士研究生每年补贴2.4万元。被聘用到我县乡村学校任教的,5年服务期内补贴标准相应提高至每年1.5万、2.5万、3万元。
(二)被聘用人员到我县工作每满1年,按奖励标准的50%逐年兑现,其余金额存入教师个人教育专门账户,服务期满一次性兑现给本人。
(三)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将被聘用的优秀青年人才纳入后备干部库,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四)被聘用的人员如在我县购买用于本人自住的商品住房(仅限一套),发放相应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12万元,博士研究生18万元。购房补贴在本人购房后凭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首期发放补贴总额的50%,剩余部分在服务期满后发放(如在服务期满后仍在如东任教并购买首套用于本人自住的商品住房,则一次性发放相应的购房补贴)。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及考务技术咨询:0513-84512932(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0513-84513102(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监督信箱:rdxjyjjcs@126.com。